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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》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94984 发文字号: 陕交办〔2013〕11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》的通知
主题分类: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: 2013-05-07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厅运管局:
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<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>的通知》(交运发【2012】737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省厅运输管理局负责我省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》的组织实施和上报交通运输部

二、各市(区)发生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,须按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》的要求及时上报省厅运输管理局。

三、省厅运输管理局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报表的同时,抄报省厅

    附件: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《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》的通知

 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

2013年1月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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